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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,台北市法規會今天(5號)持續與Google代表協商,不過經過一個多小時的開會,最後依舊沒有定案,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,Google願意針對提供消費者合理檢視商品的機會,再進一步研究,由於之前朝試用版方向討論,Google也表示,會研議技術上是否可以做到,所以北市府再給2週時間,8月22號後再協商。

台北市法規會針對七天鑑賞期,第四度與Google代表協商,另外包括蘋果、中華電信、遠傳、台哥大、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等代表也一同參與討論,而針對手機軟體的七天鑑賞期,北市府的態度,轉為只要業者

可以提供消費者合理檢視商品的機會,就不算違反消保法,不過要提供合理檢視商品機會,也涉及結帳的程序,會有購買流程改變、設定等技術上的問題,所以一個多小時的開會,還沒有定案,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,先前北市府與Google朝試用版方向突破,這次開會,由於Google表示,他們並非所有軟體都有試用版,所以還要回去研議,北市府再給兩週時間,下週一發函給業者,預計8月22號之後再協商。

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,對於台灣的消保法令,Google代表表示,願意再與北市府討論,找到符合台灣法令規定,合理檢視商品機會的機制,Google後續願意再回去評估衡量,至於北市府也退一步,不再開罰,表示也願意繼續協商,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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