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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/台中報導〕因路面、水溝蓋落差摔車,不適用國賠?

家屬控太平區公所拖延

台中市太平區李姓婦人,6月下旬騎電動車摔車,顱骨受傷併發感染,癱瘓住進養護中心;家屬控訴,向公所提出國賠請求,卻被拖延時程,不受重視,質疑為何政府出錯,卻由民眾承擔苦果?太平區公所表示,水溝蓋非屬路面,國賠審查未過,會儘快發文通知家屬。

婦人電動車卡輪翻車

投訴人指出,6月28日傍晚,58歲李姓婦人騎乘四輪電動車外出購物返家,行經宜欣二街時,閃車往右輾壓水溝蓋,因落差約7公分,電動車後輪卡住翻車,婦人摔成重傷。

批路不平 政府豈無責

投訴指出,向區公所請求國賠,區公所先說資料不全,送件後又回覆要等,一直沒下文,原本能健康對談的李婦,如今只能躺臥病床;家屬痛斥馬路不平,害市民受苦,政府難道不必負責?

公所︰近日將發文通知

太平區公所主秘黃發智澄清,本案一開始確實資料不齊全,區公所也特別派員協助李婦家屬完成程序,並召開國賠小組審查會議;但本案遭審查小組否決,認為不適用國賠,近日將發文告知,並非不理不睬。

黃發智說,審查小組認為,水溝蓋非路面,民眾行走需自行留意安全;區公所主要是維持公設在正常功能的使用。事發時雖有下雨,但李婦仍可等對向車經過後,再向前行駛,不一定要閃往路邊水溝蓋。

由於區公所表示國賠不成立,目前李婦家屬只能透過民事訴訟爭取權益;李婦家屬說類似路面和水溝蓋落差,造成騎士摔車的案例,太平區就有很多件,只是李婦摔得較慘。若政府以此為由,不受理國賠,令人無法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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